理学院

关于采集学校教职员工人脸照片信息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入校人员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在新校门、沈农大讲堂边门及南院正门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由于“沈农人”程序数据库中人员头像信息不够规范统一,不能直接导入人脸识别系统中,因此需要重新采集校内教职员工人脸照片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1.在编人员

请各单位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

2.非在编人员

请各单位填写《沈阳农业大学非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非在编人员的编号为“单位名称首字母+数字”,每个单位数字部分从0001开始。例如:校医院非在编人员从XYY0001开始往后顺延;后勤处龙源物业人员从HQCLY0001开始往后顺延。

二、人脸照片信息采集

(一)照片要求

1.本人清晰、1寸免冠、正面彩色头像,面部五官无遮挡,人脸大小占整张照片1/3以上(详见附件3);

2.照片背景颜色尽量单一,底色为白色、蓝色、红色等;

3.照片光线均匀,面部无明显逆光;

4.照片大小小于400K;

5.照片格式:jpg或jpeg格式。

(二)照片命名

每张电子版人脸照片命名要求:在编人员为“工号.jpg”,如“2012500011.jpg”;非在编人员为“单位名称首字母+数字.jpg”,如公安处非在编人员照片命名为“GAC0001.jpg”。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人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确保采集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于7月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的《沈阳农业大学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和《沈阳农业大学非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公安保卫处311室;电子版的《沈阳农业大学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沈阳农业大学非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和采集的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56722902@qq.com邮箱。邮件主题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方式命名。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老师,15998868848;李老师,13804069690。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

2.沈阳农业大学非在编人员人脸照片信息采集表

3.注册照片规范说明

公安保卫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