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

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辽纪驻教〔2021〕3号)等文件精神,校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详见附件: